一、設置緣起

 

蔡英文總統於105年5月20日就職演說宣示,為推動社會公平與正義,新政府會用道歉的態度,來面對原住民族相關議題,重建原民史觀,逐步推動自治,復育語言文化,提升生活照顧,這是新政府要推動的改變。

105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蔡總統代表政府,就過去四百年來臺灣原住民族承受的苦痛和不公平待遇,正式表達道歉,並提出具體的承諾。當天,蔡總統核定《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設置要點》,以本會作為後續政府與原住民族各族間共同追求正義、對等協商政策方向的平臺。

二、本會任務

 

依據本會設置要點第2點規定,本會任務如下:

(一) 蒐集、彙整並揭露歷來因外來政權或移民所導致原住民族與原住民權利受侵害、剝奪之歷史真相。
(二) 對原住民族與原住民受侵害、剝奪之權利,規劃回復、賠償或補償之行政、立法或其他措施。
(三) 全面檢視對原住民族造成歧視或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法律與政策,提出修改之建議。
(四) 積極落實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與各項相關之國際人權公約。
(五) 其他與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有關事項之資訊蒐集、意見彙整與協商討論。

三、組設經過

 

依據本會設置要點第3點規定,本會置委員29人至31人。由總統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2人,1人由總統指派,另1人由代表原住民族之委員互相推舉產生。本會委員包括總統、原住民族16族代表各1人、平埔族群代表3人,以及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具原住民身分之公民團體代表9人至11人。其中,原住民族16族及平埔族群代表,由各族族人推舉產生。這是首次由各族族人推舉代表,與總統就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展開對話的會議,具有尊重原住民族自主性、追求族群和解之特殊意義。

本會第一屆委員聘期至107年5月19日屆滿,目前為第三屆,委員共30人,由蔡英文總統兼任本會召集人,委員組成包括原住民族16族代表各1人、平埔族群代表3人、機關代表2人及學者專家7人。蔡總統並指派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擔任本會執行秘書、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擔任本會副執行秘書,配合本會運作綜理幕僚工作。

四、本會運作

 

依據本會設置要點第4、5及第8點規定,本會每3個月開會1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克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主持。開會時,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有關機關(構)代表、學者專家或原住民機構、團體代表列席。本會下設土地小組、歷史小組、和解小組等3個主題小組,負責相關事項的研議,提請委員會議討論。本會所作成之規劃建議,以「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作為後續工作推動之議事與協調單位;並應於每年度結束前,就推動執行提出年度報告書,提供有關機關辦理。